農村自建房不能隨意翻建的原因
在往前,農民用自家宅基地建房子還比較的自由,不管是面積還是高度都沒有很明確地規(guī)定,基本上是想建多大就建多大,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由于之前很多村民大幅度占用了集體土地來建房子,以至于很多人家分不到宅基地,所以國家加強了對宅基地的管制,農民是不能夠在宅基地上隨意翻建房屋的,而且2018年也在翻建自建房這方面出了新的政策,也有講明為什么農民不能夠隨意翻建房屋,目前還不了解原因的朋友可以往下文看看哈!
農村自建房
村民自家宅基地不能隨意翻建的主要原因:
1、防止私自選址、使用耕地建房
農村土地都是相應使用性質,宅基地是作為建房居住用的,耕地是種植農作物的,但在不少地方出現亂用耕地建房,觸碰了農村基本農田保護規(guī)定。
農村自建房
2、避免宅基地面積超占
農村宅基地有固定的使用標準,不能私自占用集體用地建房,如果不按照規(guī)定建房,想建多大就建多大,那么農村多少土地也不夠用的,而且還損害其他農民的權益。
3、減少宅基地糾紛
農村自建房
有的宅基地因權屬不明或者繼承關系不清或者因為與鄰居有分歧,容易產生矛盾,造成不良的影響。
4、以防出現私搭亂建
農村建房如果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會出現不少私搭亂建的現象,并且有的建房不符合當地建房規(guī)劃,比如說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建房層數等,具有一定安全隱患。
農村自建房
5、沒有宅基地使用權限
農村建房首先要具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權或者沒有宅基地的,無法建房,除非特殊情況得到審批才行。
隨著土地確權完成,今后土地管理和建房都將變得嚴格。而且需要經過審批、拿到建房的相關證件之后,按照規(guī)定才能開始動工。其實,這主要是出于新農村建設、避免土地資源浪費等原因考慮的,對建設美麗農村、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有重要的意義。
農村自建房
總的來說,宅基地農民居住的場所,重要性不言而喻,建房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不能再隨意建房了。要依據建房規(guī)定,走正規(guī)流程,因為這不但涉及到房屋是否合規(guī),與今后房屋和宅基地相關的補貼也是有關系的。
農村宅基地翻建規(guī)定:
農村自建房
農村住宅建設,應遵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農村自建房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guī)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按照前款規(guī)定興辦企業(yè)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按照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不同行業(yè)和經營規(guī)模,分別規(guī)定用地標準。
農村自建房
第六十一條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農村自建房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農村自建房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看到這里,相信之前不是很明白自建房為什么不能隨意翻建的朋友現在也清楚了吧,2018年在農村翻建自建房這方面也是出了相關規(guī)定,具體原因在文中也為大家講到了,各位在翻建房屋的時候還是需要根據規(guī)定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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